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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广大农民朋友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,现将广大群众普遍享受的民政局惠农政策告知如下:
1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元/月/人,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80元/月/人、三四级残疾40元/月/人(宿民发〔2017〕55号);
2、发放基本生活保障,社会散居孤儿700元/月/人,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100元/月/人(宿民发〔2017〕53号);
3、人均收入低于3800元/年的低保家庭,分A、B、C类发放最低生活保障,人均补差205元/月(宿民发〔2017〕56号);
4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(救助病种比照医疗救助规定病种,个人自费费用3万元以上不受病种限制)的,按当年累计自费费用5千至1万、1万至2万、2万至3万、3万至4万、4万以上,分档给予城市月低保标准的3倍、5倍、7倍、9倍和10倍救助(宿政秘〔2015〕234号);
5、资助低保对象、 特困供养人员、贫困人口,全额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(宿民发〔2017〕67号);
6、发放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补贴434元/月/人,发放五保失能失智护理补贴,轻度100元/月/人、中度200元/月/人、重度300元/月/人(宿民发〔2017〕63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