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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惠民政策大普及]之民政局惠民政策

    艾立成     2018-01-07 10:11:30     浏览:10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    发帖人:艾立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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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近年来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“三农”工作。为促进农村繁荣、支持农业发展、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、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,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农村、农业和农民给予倾斜和优惠的政策,广大农民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。

    为提高广大农民朋友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,现将广大群众普遍享受的民政局惠农政策告知如下:

    1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元/月/人,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80元/月/人、三四级残疾40元/月/人(宿民发〔2017〕55号);

    2、发放基本生活保障,社会散居孤儿700元/月/人,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100元/月/人(宿民发〔2017〕53号);

    3、人均收入低于3800元/年的低保家庭,分A、B、C类发放最低生活保障,人均补差205元/月(宿民发〔2017〕56号);

    4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(救助病种比照医疗救助规定病种,个人自费费用3万元以上不受病种限制)的,按当年累计自费费用5千至1万、1万至2万、2万至3万、3万至4万、4万以上,分档给予城市月低保标准的3倍、5倍、7倍、9倍和10倍救助(宿政秘〔2015〕234号);

    5、资助低保对象、 特困供养人员、贫困人口,全额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(宿民发〔2017〕67号);

    6、发放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补贴434元/月/人,发放五保失能失智护理补贴,轻度100元/月/人、中度200元/月/人、重度300元/月/人(宿民发〔2017〕63号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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